治安科在保卫处领导下,由科长负责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校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2、对于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急治安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好案件登记。
3、查处校内发生的治安情况。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人员进行教育,预防犯罪。
4、维护校内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
5、做好校区各重点部位(易发案部位)治安巡逻工作,坚持清理整治校区内各种商贩的活动,确保校园良好的治安环境。
6、做好在校园内务工、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7、负责内外宾和首长的警卫工作。
8、做好巨额现金取送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
9、做好物建力量工作,发挥好力量作用,做好情报信息收集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