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保卫处是在新乡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新乡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行政职能部门。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的队伍,是维护新乡学院校园安全的重要力量,为学院的安全稳定发挥着巨大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组织督促学院各院系、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做好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负责检查、督促全院各单位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等。
新乡学院保卫处现有保卫人员25人。设书记1人,处长1人, 副处长3人。下设综合科、政保科、治安科、消防科、校园管理办公室及武装部等下属部门。
新乡学院成立以来,保卫处在学院党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在打击刑事犯罪,处理治安案件、纠纷,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政治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中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
1、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稳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专业技能,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3、促进和保障新乡学院的政治稳定,校园及周边安定,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杜绝校园恶性事件发生,杜绝和减少非正常死亡,杜绝和减少刑事案件发生,减少治安案件,减少盗窃案件发生率。
5、认真落实《消防法》,常抓常检,确保本校消防设施完好,杜绝火灾发生。
6、认真巡查施工单位的环境与安全,深入师生,调查研究,把握热点问题,当好领导助手。
7、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文明服务,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