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的通告
新学期以来,由于各部门、各院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具体落实,我校教学区内的机动车管理已呈现出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良好态势,绝大多数机动车辆均已能够规范停放在停车线内,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车辆未按照要求停放。现将开学前两周(9月2日——9月13日)校园内机动车辆违章情况通报如下:
1、组织部车牌号为豫GAJ002的车辆违章停放1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1分;
2、学生处车牌号为豫GCM718的车辆违章停放1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1分;
3、财务处车牌号为豫GDD672的车辆违章停放1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1分;
4、后勤管理处车牌号为豫GQ5955的车辆违章停放2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2分;
5、继续教育学院车牌号为豫GM0976的车辆违章停放1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1分;
6、商学院车牌号为豫GFA361的车辆违章停放1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1分;
7、化工学院车牌号为豫GKH098和豫GMA208的车辆分别违章停放1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2分;
8、机电学院车牌号为豫GWX779的车辆违章停放1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1分;
9、艺术学院车牌号为豫GAQ536的车辆违章停放3次,扣减该部门综治成绩3分。
其他的部门和院系均未出现违章停车的情况,按照我校综合治理考核办法,为每个单位的综治成绩加3分。
近年来,校内机动车辆逐渐增多,校综治办将结合保卫处校园管理办公室继续在部分区域增设停车位。请各单位通知到本部门所有教职工,校园内务必规范停车。
特此通告!
新乡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