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综委〔2012〕2号
关于查处宿舍违禁电器及危险品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为消除学生宿舍的消防隐患,我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将不定期的对学生宿舍的违禁电器及危险品进行大范围地抽查,特通知如下:
一、参加检查的人员由各院系综合治理的具体负责人、保卫处干部、后勤总公司干部组成;
二、每次用抽签的办法抽查5座以上学生公寓;
三、检查时间是中午11:00----13:00;
四、违禁电器和危险品包括热得快、电热水杯、电饭锅、电磁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电暖气等易造成火灾的物品;
五、查处一例违禁电器,从该生所在院系的综合治理总成绩积中扣除1分,上不封顶;
六、被抽查到的院系学生宿舍,如果没有发现一例违禁物品,在其综合治理总成绩积中增加10分;
七、未涉及到的院系宿舍,对该院系的综治成绩不奖不惩;
特此通知。
新乡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综治 违禁电器 抽查 通知
新乡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年5月2日印发